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套房贷款(个税扣除第二套房子算吗)

二套房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借款人是二套房贷款申请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可享受金额跟首套房是一样的。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规定,借款人在申请首套房贷款时,没有去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话,二套房贷款是可以申请的。具体条款是这样说的: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当然了,已享受过首套房贷利息扣除的不能再享受。

【拓展资料】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二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二套房可以专项扣除。首套住房房贷若有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则二套住房房贷不可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若首套住房房贷已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则二套不能再扣除。二套房贷款是可以减免个税的。只有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一套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如公积金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是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不满足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如下:

1、非居民个人;

2、居民个人没有取得综合所得;

3、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

4、纳税人子女未满3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1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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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的是按照每月1000的定额运行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但是要注意如果用户每月的缴税额没有达到1000,那么就是以缴税额为基础运行扣除。比如用户扣完五险一金以后的工资为5500(5000为个税起征点),那么缴税额则为500,个税税率为3%,每月房贷退税金额则为500*3%=15。如果每月缴税额超过1000,就是以1000定额为基础运行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是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一千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二百四十个月。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二套房子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某家庭已购买了一套小户型住房,此贷款已还清,之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再贷款购买第二套小户型房产,是否可以享受每月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二点,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综上,如果纳税人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的贷款支出,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但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特别提醒:关于是否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建议咨询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