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后,人死了怎么办
关于借款人死亡后,债务的确定。
1、如果借款人死亡后,银行则起诉法院,要求执行抵押物进行归还。如抵押物不足值,或者抵押物因不可抗拒力量泯灭,则申请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如果是无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也就是你说的助学贷款)。借款人死亡后,银行则要求对借款人的遗产进行变卖偿还。如果借款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能变卖的。则要求遗产继承人进行偿还。
3、如果借款人属于死亡结户了。也没有任何遗产,那么次笔贷款就成为呆账。不用归还了,但是账会一直存在。永远都不会消失。
人死了,贷款怎么办
一、人死了,贷款怎么办?
首先,银行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四十二条第七条,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借款人的爷爷去世二十多年才来追款,银行负有失职的责任,需要承担一定后果。其次,需要了解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有无贷款抵押。如果亲属第三方具有知情权,则亲人去世后由亲属或第三方偿还;贷款时有注明贷款抵押的,银行有权收回抵押物品。扩展资料第三十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第四十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责任。第四十二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四)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八)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二、贷款人死亡该怎样处理贷款
两年前,大伯通过关系跟信用社贷款了两百万。以大伯在城里的房子作为抵押。期间因为生意不顺,足有18个月没有还利息。大伯在过年前也收到银行发来的书;要求拍卖房子尝还贷款。不久叔父意外死亡。事后堂哥和银行的有关人商量过,对方要求在一个月内还清所有利息再转贷。可在一个月内堂哥他们没有筹够钱还给银行。现在银行准备拍卖房子了。大伯意外死亡,那他之前贷款应该由谁来偿还?(大伯母亲还健在,分别有三个儿子。)如果无力偿还贷款和利息,是否一定要拍卖大伯城里的房子?(这是大伯唯一的房子。)贷款的一切事宜都是由大伯亲身办理,就连大伯母也不知道担保人是谁,只记得在合同的第一栏是大伯签名;第二栏是大伯母签名的。
三、贷款本人去世了,贷款怎么处理
贷款应在贷款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或配偶偿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丈夫或妻子死亡,存续方应对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连带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有遗产,那么在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原则上应以这些遗产偿还。继承者自付。拓展资料一、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法》没有要求子女偿还遗产1.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自行偿还。2.继承人拒绝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负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遗产的执行不得妨碍遗产人依法缴纳税款和债务。可见去了的人银行贷款是由他的财产偿还的,有担保可以由担保偿还。3.债务人的死亡不能消除债务。这在中国的继承法和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债权人想要追讨债务,首先要看债务人是否拥有财产,其次要看是否有无债务的担保人。4.普通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由其继承人承担债务;无财产或者继承人拒绝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5.此外,《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担保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6.无论债务人是否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其债务均从其财产中解除。债权人应该如何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财产中取得报酬。《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的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除继承人自愿清偿外,纳税和清偿债务的数额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债务人的财产分割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照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如果遇到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请求监护人代管由监护人(即债务人)代管的债务财产,因此,最直接的理解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监护人偿还,由监护人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但实际上是债务人的钱,如果监护人拒绝付款,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告上法庭,监护人成为债务人的法定代理人。二、如果债权人死亡怎么办?1.向死者配偶追讨。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的,尚存的一方应当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不知道死者及其配偶之间有协议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保管财产,您可以要求死者的配偶付款。2.死者所负之债务,原则上以其遗产清偿。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否则死者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清偿。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和家属在继承财产范围内还清死者的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
四、贷款人去世了房贷怎么处理
贷款人去世,由继承人来选择是否继续还房贷。如果继承人同意继续还款,剩下的房贷直到还清为止。如果继承人拒绝继续还贷,则会视为房贷还款终止,但继承人也会失去用本贷款所购买的房子。
银行贷款人死了怎么办
一、银行贷款人死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有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人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二、如果贷款人死了怎么办?
贷款人死亡,如果房产有人继承,由继承人继续还贷款,但应在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没有继承人,由银行对房产依法执行,余款由其继承人继承。
三、贷款买房贷款人死亡怎么办
1.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借款人的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2.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其配偶有义务还款。3.若继承人无力还款,或不愿意还款,贷款担保人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由担保人来承担偿还银行贷款责任,若担保人无法偿还将承担民事责任。银行的话,会更愿意担保人,担保人若无法偿还,银行可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的子女没有义务替其还款。银行的借贷及保证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担保责任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