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贷款利息可以抵扣吗(向其他企业借款利息可以扣除)

贷款利息能抵扣吗

一、贷款利息能抵扣吗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下面第②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二、利息支出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抵扣,但手续费可以抵扣。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因贷款服务而产生的利息属于增值税不可抵扣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也不可以抵扣。接受贷款服务,是指接受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服务,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支出以及接受以货币资金投资支付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支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贷款利息能否抵扣?

不是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利息,而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并不是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来抵缴住房贷款利息。并且暂时只是讨论阶段,并没有正式实施。

例如:隔壁老王的工资为10000元,按工资的80%作为五险一金扣除的基数算,五险一金要抵扣1779元,那么应纳税额为10000-1779=8221元。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221-3500)×20%-555=389.2元。

最终的到手工资为:10000-1779-389.2=7831.8元。

如果实行房贷利息抵扣后,老王的到手工资变为:

假如,老王的住房一共贷款了100万元,分30年还清。如果他选择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月均还款额约为5300元,其中大约有4000元是利息支出。

按照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的情况: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779(五险一金)-4000(房贷利息)-3500=721元

最终缴税额=7213%-0=21.63元

最终的到手工资为:10000-1779-21.63=8199.37元。

原本应缴税389.2元的老王先生,现在只需缴纳21.63元,少缴税367.57元。到手的工资也比以前增加了4.69%。

四、银行贷款利息可否税前抵扣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据实扣除(利息单据)。

企业间借款利息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法律客观:

企业拆借资金利息增值税:无论是否收取利息,都应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之后,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之间发生了资金拆借,无论是否收取利息,都应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拓展资料】1、拆借资金的增值税税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2、拆借资金的增值税进项不可抵扣。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以及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借款方(收到资金的企业),向贷款方支付的利息(也常称为资金占用费),以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即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哪些拆借资金的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仅仅只有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可以免征增值税。4、什么叫统借统还业务:(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对于中小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而言,几乎不可能符合统借统还的情况,也就不可能有免征增值税的情况。

企业开具的借款利息发票可抵扣进项税吗

一、企业开具的借款利息发票可抵扣进项税吗?

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贷款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银行贷款利息可否作为进项抵扣

不可以

三、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贷款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016〕36号):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四、银行贷款利息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根据规定,银行的贷款利息是可以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这张专用发票是不可以进行税务抵扣的。有详细条例写着:企业接受的贷款服务支付的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银行的贷款利息本质上属于贷款服务,无法进行专票抵扣。除了银行利息之外,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都是无法进行抵扣进项税的。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有取得利息发票,没有超过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是可以扣除的。但并不是所有银行的贷款利息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比如企业取得了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企业没有取得发票不能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银行借款是通过关联方担保取得的,债资比例超标导致不能税前扣除。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