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与借款有什么区别(货款与借款是一回事吗)

借款和贷款有什么区别

区别:

借款是借入款项,从债务人角度讲;贷款是贷出款项,从债权人角度讲;

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严格地说借款人是借进资金,贷款人是借岀资金,是放款人。总之两者是一种对等关系。一般都叫借贷双方,这样看,借款人和贷款人应该是相反的意思。

拓展资料:

借和贷是一个意思,都是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一般暂时使用私人或公司、单位的钱称为借款;而确定归还时间,暂时使用银行的钱(要付利息),多说贷款。

借款是借入款项,从债务人角度讲;贷款是贷出款项,从债权人角度讲。借款是短期搜索的,一般是个人或者贷款公司给你放款,期限大概1-3个月最多半年,按月来计息的;贷款是长期的,一般通过银行来放款,期限大概10-20年,按年来计息

民间个人之间,企业之间的拆借行为称借款。而银行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借款,在银行方面称(对企业,个人的)贷款;在借款人方面称(从银行的)借款。

参考资料:贷款和借款的区别百度百科

会计科目中借款与贷款有什么区别

一.会计中的借贷只是个记账符号,要想记住借贷的使用首先要记住资产负债表就可以了。资产负债表左边是资产和费用类,借是增加,贷是减少。资产负债表右边是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那么右边借就是减少,贷是增加。

1.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这样来记忆,等式左边的借增贷减,右边的则相反

2.借方在帐簿的左侧,贷方在帐簿的右侧。在这里,要牢记一条不变的定律:“借方=贷方”,换句话说,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须同时登记到帐簿的左右两侧,其原则如下:

(1)资产增加时,记入左侧;资产减少时,记入右侧。

(2)负债增加时,记入右侧;负责减少时,记入左侧。

3.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

二.运用借贷记账法加以处理如下:

1.资金流入企业的业务。即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产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2.资金在企业内部流动的业务。即资产、收入和费用之间或资产要素内部的增减。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资产和费用的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

3.权益转化的业务。即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三者之间或一个要素内部有增有减。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增加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减少则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

4.资金退出企业的业务。即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产减少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减少则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类业务都要同时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些账户的贷方,且记入双方的金额相等。

贷款和借款有什么区别

贷款与借款的区别:从债务人来讲,借款是借入款项;从债权人来讲,贷款是贷出款项。通常情况下,借款是短期的,一般是个人或者贷款公司给你放款,期限大概1-3个月最多半年,按月来计息的;贷款是长期的,一般通过银行来放款,期限大概半年到若干年,按年来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