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一、住房公积金交多久才能贷款买房
1、那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6个月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2、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1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如果你符合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话半年就能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那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流程是什么?
1、那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4、在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
公积金交满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6个月后,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1年后,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交公积金一般需要缴纳12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
拓展资料:
1、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2、贷款对象: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公积金交12个月可以贷款买房。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条件下,也可以申请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